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文件精神,依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湖工大教[2015]43号)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转专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还应遵循以下具体原则:
1. 批次原则:申请转入专业的录取批次应不高于原专业的录取批次。各专业不同的录取年份和生源地,对应的录取批次不同,详见《2015年和2016年分省份分专业录取批次一览表》。
2. 学科原则:申请转入专业和原专业原则上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即授予学位类型一致)。转入专业与原专业培养计划差异较大的,2015级学生应降级转入;2016级学生需补修转入专业未修读课程。
3. 数量原则:一年级(2016级)拟转入和转出的学生数最高均不得超过本专业一年级学生总数的6%,二年级(2015级)拟转入和转出的学生数最高均不得超过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
4.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提出转专业(含院内转专业)的同学统一参加转出考核,考核科目《无机化学》。根据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无违规违纪并受到院级及以上通报的),并结合转出学生限额进行排名。
其他情况:学生在校期间患有某种疾病或因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学院将另行考虑,并占转出的名额。
二、工作要求
1. 学院教学办和学工办密切配合,高度重视,合理安排,规范操作,保证各环节的平稳、顺利、有序进行。
2. 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教学资源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拟定接收和转出学生计划数。
3. 学院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拟转入学生参加《化学基础》测试,笔试和面试各占50%。
三、具体工作安排
1. 公布方案。12月12日学院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方案,报教务处。
2. 转出申请、考试与审批。12月12日至12月13日中午12:00前,申请转出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交院学工办审核通过后,参加转出考核。12月15日学院根据考试成绩、学生日常表现和转出学生限额确定拟具备转出资格的学生名单,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合格学生自行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
3. 转入申请、审核与考核。12月12日至16日院教学办接受其它学院学生转入申请,并进行资格初审。12月19日将《申请转入学生基本信息表》纸质及电子档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复核,同时学院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妥善留存备查。12月23日学院通知通过教务处复核的学生并组织的考核工作。
4. 转入录取结果公示。学院将通过考核的学生名单于12月24日至12月28日在学院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结束,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汇总后,报校领导批准并签发转专业教字文,之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正式结果。
5. 学籍变更。教务处学籍办统一为学生办理学籍转换手续,学生在下学期初直接到新专业报到学习。
四、投诉与受理:
教务处受理学生投诉并进行相应处理,学院积极配合教务处核查相关情况。
五、选拔时间安排:
类型
|
日期
|
考试内容
|
地点
|
转出
|
12月14日
9:30-11:30
|
无机化学
|
分析测试中心
A402
|
转入
|
12月23日
9:30-11:30
|
化学基础
|
分析测试中心
A402
|
转入
|
12月23日
14:00-16:00
|
面试
|
分析测试中心
A402
|
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