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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原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时间:2024-03-04 浏览次数: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试行)》《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

(四)至少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硕博连读招考方式只招收湖北工业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硕士二年级且本科阶段的推免生。

(六)申请-考核招考方式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较好的学术基础。考生原则上需发表我校认定的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获得科研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2.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取得其他权威外国语水平类考试合格以上成绩或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过SCI学术论文1篇。

二、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培训考核工作专家组开展工作,协调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考试及录取工作。

(三)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博士考核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每个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由5-7名责任心强、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1名,同时至少配备1名小组秘书。

(四)学院成立博士招生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考前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三、招生方式及要求

2024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两种方式:

(一)硕博连读方式:仅限在本学院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研究生。具体办法见附件1《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

(二)申请-考核方式:符合学校和学院相关报考条件的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提交资格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办法见附件2《湖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选拔实施办法(试行)》。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硕博连读

1.个人申请。符合选拔条件的学院在学硕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硕博连读申请(申请表见附件3),完成网上报名,在317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学院,电子版发至相应邮箱,相关材料参照资格审查材料。

2.学院考核。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考核排序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并公示。

1)资格审核主要包含硕士生导师意见、拟报考的博导资格、上交的各项材料是否合规等。

2)综合考核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学术能力考核、外国语能力考核。综合考核组通过面试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给出考核意见和成绩。综合考核(100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术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科研素养突出者。每位考生需准备一份汇报材料(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PPT汇报),学术能力考核时进行汇报。

外国语能力考核。考查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外语考核为专业英语汉译英或英译汉选取一题作答、外语自我介绍、口语考核等。

(二)申请-考核

1.个人申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4),在317日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学院,电子版发至相应邮箱,相关材料参照资格审查材料。

2.学院考核。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专家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考核排序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并公示。

1)资格审查。学院资格审查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及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对外公示,审查未通过人员,不予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2)综合考核。学院成立学科专家组,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素养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最终成绩为100分,主要说明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综合考核成绩(100分)=材料审核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材料审核(100分):材料审核主要包含外国语水平认定、科研业绩认定、科研能力及素养认定三个方面。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评议,主要考核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学科背景、学术成果、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培养潜力等。

外国语水平认定:根据考生提供的英语四、六级分数,托福,雅思,GRESCI论文进行认定。

科研业绩认定:依据考生提供的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职业资质、完成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认定。

科研能力及素养认定:根据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需提交电子版)及博士阶段研究计划书等认定。

综合面试(100分):综合面试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学术能力考核、外国语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组通过面试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给出考核意见和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术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能和素质等。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考查,着重选拔科研素养突出者。每位考生需准备一份汇报材料(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PPT汇报),学术能力考核时进行汇报。

外国语能力考核。考查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外语考核为专业英语汉译英或英译汉选取一题作答、外语自我介绍、口语考核等。

(三)加试

两种报考方式考生,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仪器分析》和《轻工技术进展》,加试课程每科100分,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四)资格审核材料

考生按学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及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硕博连读方式)、湖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申请-考核方式)、《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完成后,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需意向导师确认)。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需要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室章)。

6.外国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7.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专家(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信,并由专家签名,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8.已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获奖情况等复印件,学术论文提供全文、检索证明、中科院升级版分区证明,只录用未检索的提供录用通知。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和论文初稿。硕博连续考生无需提供。

10.《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

提交的所有材料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报考学院+招考方式+考生姓名”,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15338608@qq.com纸质档317日前寄送至湖北武汉湖北工业大学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收件人:黄老师,电话:02759750468,邮编430068

五、考试安排

考核时间:硕博连读方式初定20244月上旬,申请-考核初定2024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公告为准。考生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录取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分批次的原则。

2.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院招生小组商定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指标。优先录取硕博连续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不同分类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申请-考核考生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参与考核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根据考核人数在报考同一导师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每个导师年度招生计划原则上为1人,科研成果突出及学科建设贡献大的导师招生计划最多为2人,优先每位导师招生1人。

4.招收博士的博导需满足学校以及学院条件,报考导师受招生名额限制,考生虽考核合格但无法被报考导师录取者,可与有录取资格的导师协商调整,考生调剂应当遵循考生和导师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 分);

3.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4.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考试舞弊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不符合录取规范的其他情况。

七、学习方式

所有录取的博士生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考生需在拟录取阶段提供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录取后签订承诺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转调档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

招生考核实施细则、招生计划人数、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核成绩等信息届时将在本学院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开。

公示期间,如对资格名单或录取名单有异议,考生可依规进行举报或申诉,举报申诉电话:027-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办)、027-59750034(校纪委)。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已注册学籍的取消学籍。

(二)我院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要求全脱产在校学习(入学报到前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我院不招收在职定向博士生。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学校现行政策执行,如因上级政策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政策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和学院官网。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7-59750468

咨询QQ群:590289262

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原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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